針對台灣運具電動化的政策,參與2021年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(COP26)的立法委員洪申翰坦言,在了解英國交通去碳計畫後,對比台灣在推動運具電動化的過程,我國相關部會和整體戰略思維仍停留於單點或不連貫。洪申翰表示:希望未來政府宣示運具電動化的淨零路徑時,能夠成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。

 

洪申翰表示,運具電動化不應該僅由經濟部或商業單一機關負責,以避免被窄化成探討「賣電動車或不賣燃油車」及「銷售車款」的問題。

 

他說明,運具電動化有許多關鍵的要素,包括新技術投入,基礎建設布建、網絡建立和提供服務,都是搭建生態圈的關鍵;而制定相關法規、編列預算、溝通教育以及業者間的組織整合,也都有待相關部會共同來努力。

 

洪申翰補充,以COP26提出的2040年前運具淨零排放宣言為例,為建立完整生態系,應盤點所有利害關係人,包括汽車製造商、中央政府、地方政府、車隊擁有者、共享平台的營運者、消費者、投資者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,這是過往政府並未考量的部分。

 

前環保署長詹順貴也表示,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應該搭配政府組織改造思考,跨部會的合作不能夠僅以現行的部門思維要求單一部會主責,應該加入系統性的整合概念,讓行政院能夠直接指揮。

 

關於政策財源的問題,詹順貴表示,基於過去空汙基金使用方式,他認為政府未來不應該只是課碳費,應改成課碳稅,讓中央政府宏觀地調控放運用,如果只是純粹課碳費,到最後只能變成是拿去補助企業改善碳排的單一用途。洪申翰則提到,未來氣候法裡會把收取碳費的授權納入管理與實施,他期待這部分有更大的用途來促成運具電動化推動所需的財務。

 

台灣智慧移動產業協會秘書長郭錦程則表示,針對配套財政措施,他認為當工廠生產的產品如果是會製造汙染的,那工廠及產品應該被課徵碳費或碳稅,例如生產燃油車輛,應該被課更高比例的碳費或碳稅,才能達到大家期待的2050淨零碳排目標。

 

資料來源:旺德富 ,https://wantrich.chinatimes.com/news/20211117900041-420101